企業申請實習方案
各企業負責人您好:
政府為因應全球經濟危機導致就業市場不振現象,特鼓勵各企業提供大專畢業生實習機會,實習期間之人員薪資費用,將由政府單位發放補助。期能促使大專畢業生於專長領域取得職場經驗,俾利後續就業;並節省企業人事成本、提升企業形象。敬請有意願並符合資格之廠商依教育部程序辦理申請事宜。
》計畫內容
- 計劃依據:教育部『九十六學年度至九十八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實施要點』。
- 適用企業: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規定核准登記並通過教育部資格審核之企業。提供就業機會給96~98學年度本國籍大專畢業生(不含研究所)非在學之待(失)業人員為對象。其中96學年度至97學年度大專畢業生,如曾參加第一階段者,不得重複參與第二階段實習。
- 實習企業申請方式:欲參加本方案之實習機構請至教育部第二階段平台登錄申請,教育部將於14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審查,實習機構可登入第二階段平台查詢審查結果,教育部亦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審查結果。
- 實習補助期間:以6個月為限(99年9月1日至100年5月31日間)。
- 說明:
- 實習補助期間一個月以三十日計,學校補助實習機構每位實習員每月新臺幣一萬元,每位實習員至多補助六個月,未滿六個月以實際實習月數計,未滿一個月部分,不予補助。先由機構墊付給實習員,再由學校撥付實習企業。
- 請有意願參與此計畫之廠商先提出申請,待教育部評估通過後,將簽署實習合約,並依據企業與大專畢業生實習意願進行媒合。
- 媒合成功後需配合以下:
- 學校定期訪查與評鑑作業。
- 提供實習員安全職場環境、輔導及教育訓練並建立定期考核實習員實習成效機制,如考核不佳者得予終止契約,惟企業需支付資遣費。配合本計劃執行期間,員工總數不得減少(派遣人力到期、員工退休及自願離職除外)。
- 申請期間:
- 即日起至本校名額額滿為止。
- 請企業自下方連結至『教育部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實習資訊網第二階段平台』,左方「申請專區」之「企業基本資料登錄」申請,謝謝。
- 如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與本校聯繫,本校聯絡專線為:07-6011000分機1264、1265、1266和1267。
》其他
- 除以上大專畢業生實習方案,若有意願提供本校在校生實習機會(在校生實習期間薪資由廠商自行支付),請洽本組承辦人員:蘇小姐 (07)6011000 轉 1265 或 gin@ nkfust.edu.tw。
是的!本公司已閱讀過以上說明,本公司願意參與此實習方案